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数字化水平,统筹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等系统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的效能。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