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受代表大会领导;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领导。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4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