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除履行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场所的室内装修装饰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二)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三)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