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