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六条已废止房地产转让,交易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不得瞒报或者不实申报。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