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的立项第二十三条有效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正式确立后,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落实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常务委员会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督促本部门联系的单位、部门承担的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落实工作。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由政府各部门承担的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落实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