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发布的公告,以及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吉林人大网上刊载。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