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