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从事产品质量评测、产品质量比较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客观准确的反映被评测、比较产品的质量,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