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第三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报告后,如果多数组成人员对报告不满意,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须重新作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