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六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第六十四条有效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建设设施完善的现代甘肃,构建水利、交通、能源、环境、市政等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开展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能市政、智能建造等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