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重点导向,推动产业布局由分散向集聚转变,产业发展由粗放消耗型向绿色集约型转变,搭建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紧密衔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平台,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优化调整,因地制宜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严格限制在黄河流域布局高耗水、高污染或者高耗能项目。

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应当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资源型城市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循环农业等绿色生态产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