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五章 污染防治第五十八条有效陇东油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油区环境污染整治,加快推进防污治污工程建设,重点加强董志塬、马岭川、庆城、华池、西峰、马莲河、蒲河、柔远河等区域的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