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四章 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流动图书车、流动借阅点、自助终端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结合读者需求,开展文化创意、艺术展览、数字阅读等特色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