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三章 运行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古籍保护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强对古籍文献的管理,开展古籍定级、修复、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提高古籍工作水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