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固定源污染防治第三十三条有效本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砂浆)、沥青搅拌站。已建成但不符合环境治理要求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限期关闭。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