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健康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