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有关部门对受理的与农贸市场有关的投诉或者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