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对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进行登记注册。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