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停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