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园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园管护单位发现水体污染、水位异常,应当立即向环境保护、水利部门报告,并配合采取措施治理。公园管护单位应当保持公园内封闭式景观水体清洁。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