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主要内容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适时组织评估快递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