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快递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