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灭火与应急救援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作为消防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高速公路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应急救援相关的其他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