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规范与监督第六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投诉方式,统一受理旅游投诉。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旅游合同、景区门票、旅游交通运输工具、旅游经营场所应当明示旅游投诉方式。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