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为旅游者休闲度假、游览观光或者体验乡村生活等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