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四十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各自优势旅游资源培塑旅游品牌,建设旅游名县、名镇、名村等,加强旅游品牌培育和宣传推广。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