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凸显地方特色,遵循整体布局、严格保护、合理开发、优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