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第十七条有效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凸显地方特色,遵循整体布局、严格保护、合理开发、优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