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绿化的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并落实防灾措施。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给予技术指导。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