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铁路、公路、江河两侧和湖泊水库周围的绿化,由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合理搭配乔灌花草,提高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