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法规解释第六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专门委员会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