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本办法关于县(区)人民政府职责的规定,适用于市属开发区(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