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对污染农用地土壤,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或者符合条件的组织可以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