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有效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存在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