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章 源头治理第十条有效企业生产、销售的货物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其车辆技术参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设计规范标定。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货物运输车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