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常态化对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