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向集群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发展规划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制定产业引导政策,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产业链群的整体培育,支持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发展水平,鼓励产业做大做强。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