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市场主体通过企业注销网上一体化平台申请注销,由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分类处置、同步办理、一次办结。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