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油料供应单位未向船舶提供燃油供受单证、燃油样品,或者油料供应单位、船舶未按照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