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八条有效船舶航行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并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