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长江水域船舶污染防治,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