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七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