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四十二条有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由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记录,经发言人核对签字后,编印会议简报并存档。会议简报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