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