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五章 其他政务服务便利第四十条有效本市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应用模式,通过政务服务机构信息共享等方式,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和拓展二维码、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政策进行评估,及时更新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并对相关部门的政策兑现情况实施监督考核。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