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履职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主席团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成员、工作人员的培训。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对培训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