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审计机关应当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依法接受监督。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