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五章 审计数字化建设第四十三条有效审计机关与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利用数字化手段,协同建立问题发现预警和处理反馈机制,提高经济社会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处理审计机关推送的预警信息,真实、完整反馈处理结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