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事项和内容第十二条有效审计机关对国家和省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查下列内容:(一)相关配套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二)相关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三)重点资金的筹措、分配和使用情况;(四)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