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审计机关对国家和省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相关配套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相关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

(三)重点资金的筹措、分配和使用情况;

(四)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