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有效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联防联控的原则。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